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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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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7-0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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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业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日前,我市召开了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这是一次事关全局的重要会议。会议下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乃至国务院对服务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全市上下坚持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2012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96.5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23.5%,总量居盐城各县(市)之首。全市服务业发展呈现出规模持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结构明显优化的良好发展势头。当前,我市面临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服务业发展带来新契机、扩大内需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新动力、新型技术和发展理念为服务业转型升级拓宽新空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深刻变化的发展环境下,我市出台新的《意见》适逢其时。
  二、《意见》形成过程
  《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篇幅不长,仅1500多字,但意见的形成过程却经过多次调研、反复修改、广泛讨论。市发改委组织相关人员到周边县市学习调研,结合我市实际,于去年11月份形成初稿,并以书面形式印发至财政、审计、商务、工商、科技、旅游等部门征求意见。随后,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征求意见会议,再行修改;征求盐城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意见;常委扩大会议再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最终定稿。
  三、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重点
  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苏北现代服务业第一县(市)”为目标,按照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的总体要求,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全面实现我市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重点:
  现代物流业。依托沿海高速、通榆运河、临海高等级公路等重要交通枢纽和我市产业发展优势,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建设与产业特色相配套,辐射周边的现代物流基地;沿海经济区规划建设区域性物流集散基地;时堰等重点镇结合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发展特钢、不锈钢等专业物流市场。积极推动城乡物流协调发展,谋划实施农副产品冷链、日用工业品配送下乡等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推动城乡物流一体化,力争物流业增加值年增长17%以上,2013年达到20亿元。
  科技服务业。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依托园区和规模企业科技平台建设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咨询及交易等科技服务平台和项目。2013年新建公共技术研发平台3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家、盐城市级10家,到2015年,建成15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3家骨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3家综合性科技创业服务平台。
  金融业。坚持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以扩大融资规模、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金融要素集聚为重点,大力增加信贷投入,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全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在信贷投放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抢抓货币政策预调的机遇,努力向上争取信贷规模支持,促进金融机构破解信贷规模控制、存贷比约束、风险指标压力等制约瓶颈,千方百计扩大信贷投放。
  全年组织3次综合性银企对接和6次专项银企对接活动,确保新增贷款40亿元以上。在企业直接融资上,加强城投公司、国资公司企业债券、区域集优债券、小微企业成长债券发行工作的服务和协调,鼓励更多优质企业通过债券发行直接融资,全年直接融资25亿元以上;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协调服务力度,年内东强公司上市,华大水产进入辅导期,培植2-3家公司引入风投资金,进入股改。在招商引行上,新引进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3家支行,新组建1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跟踪对接华夏银行、江南农商行,大力提升全市金融发展层次。
  商贸流通业。重点打造中心城区核心商业圈,城东新区、沿海经济区等区域商业中心。大力发展城市综合体、大型超市、仓储式商场等业态,加快建设特色商业街区、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引导连锁企业和超市向镇村延伸,确保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85亿元。
  旅游业。整合全市旅游资源,重点推出“湿地生态之旅、魅力乡村之旅、历史人文之旅”三条旅游线路;引进市外旅游公司开辟东台旅游专线,组团来我市游览;加大旅游景点推介力度,每季组织旅游节等推介活动,上线东台旅游网,不断提升东台旅游知名度;加大对海盐、董永七仙女、发绣等传统文化的挖掘,举办以地方特色文化为主题的各类旅游节,打造具有东台特色的旅游品牌;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功能,推进酒店评星升级,加大发绣、丝绸产品、农产品、海产品等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提高旅游业附加值。2013年,确保游客人数达到170万人次。
  房地产业。针对当前宏观调控持续深化的趋势,引导房地产企业以满足刚性需求和改善型住房为发展重点,坚持依法监管,稳控市场价格,真正起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双重作用。
  总部经济。依托科创大厦、创业大厦等平台积极招引境外大型集团、大公司、著名品牌、连锁经营企业来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确保2013年新引进纳税超千万元企业总部3家以上。同时鼓励本土企业到市外开展业务,设立分支或发展连锁经营,带动我市服务业提速发展。
  主辅分离。鼓励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围绕科技研发、物流配送、贸易营销、专业配套、设计策划等重点领域,实施服务型业务剥离和外包,不断形成第三方、第四方专业化服务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
  集聚发展。把集聚区作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平台。城东新区新能源产业服务业集聚区积极发展金融、会展、信息服务、科技研发、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引进更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落户发展,2013年完成投资25亿元以上,争创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西溪文化产业集聚区围绕打造“集创意与文化商品研发生产、交易展示、艺术休闲、旅游娱乐、养生度假等为一体”的新型文化旅游产业经济集聚区目标,加快项目建设和引进,2013年完成投资3.8亿元,2015年建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4A级景区。经济开发区侧重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努力打造具有省级以上品牌和特色的服务外包基地、总部经济等服务业集聚区。沿海经济区努力建成集公共服务、区域物流集散、商贸金融、教育培训、生态旅游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业集聚区。东台镇以市场建设为龙头,在装饰、家具、瓜果和农副产品等一批专业市场的基础上,建设专业市场集聚区。安丰镇要积极放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品牌效应,保护、修复、整合古南街、鲍氏大楼、吴氏家祠等历史文化遗存,努力打造古镇旅游基地;重点培育安丰家居装饰市场、义乌小商品市场等专业市场,建设特色服务业集聚区。
  四、《意见》具体激励措施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步伐,《意见》共出台了16条激励意见。
  鼓励传统服务业提档升级。新建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各类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和专业市场出售产权比例不超过50%,自竣工营业起,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额、后三年减半奖励投资者。
  新创省级、盐城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服务业企业创建和提升品牌,获评国家级、省级品牌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宾馆(酒店)通过改造升级新获评为旅游三星、四星、五星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或中国酒店行业10强著名酒店集团管理宾馆(酒店)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旅游景区(点)新获评为国家3A、4A、5A级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旅游景点新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鼓励兴办现代服务业。首次获评国家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新认定的省、盐城市重点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新认定的省、盐城市重点物流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新建成的国家级或省级研发中心、研究院(所)、检验检测中心、科技创业园等公共服务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
  市外集团企业或连锁企业总部迁至我市,其相应形成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前两年全额、后三年减半奖励企业;对我市产业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实行“一事一议”。
  在我市注册建立的电子商务平台,年开票销售达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新办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前三年按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80%奖励企业,后两年60%奖励企业。
  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股权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业务获得年度收益形成的税收,自注册之日起,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前三年80%、后两年60%奖励企业。市外企业在我市新设立商业银行、金融法人机构,市财政第一年安排定期对公存款不小于2000万元。
  鼓励招引服务业重特大项目。新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和新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生活性服务业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参照落户“三区”的工业项目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后经审核投资不足的,一律按服务业项目收费标准补缴相应规费后方可办理房产证等手续。新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超1000万元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期开竣工、投产营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进行一次性奖励。新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供地、规费、税收、功能配套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
  新落户“一城四区”(中心城区、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年纳税超5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投产运营后,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与工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并轨。
  服务业企业税收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依此类推,每新增税收500万元,奖励10万元。全市纳税前10强的服务业企业和在建固定资产投资超5亿元的服务业项目,享受绿卡待遇。
  鼓励重点服务业企业培大育强。服务业重点企业(项目)按序时要求完成基础设施主体工程,且90%以上的配套设施、设备安装到位的,根据企业需求,市金融办协调金融机构不低于实际投资额40%的贷款。
  服务业重点企业(项目)新进入省100强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服务业重点企业引进和聘用行业领军人才,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
  对列入全市服务业重点企业(项目)实行一名领导挂钩、一个部门负责、一套班子跟踪包保服务,并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