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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关于“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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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7-0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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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宇就我市法制宣传日活动相关政策做出了解读。
  一、今年我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什么?主要有哪些活动?
  答:在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浓烈氛围中,我们又迎来了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纪念日。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要活动有六项:一是开展全市公务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律知识网上竞赛和统一闭卷考试活动;二是举办基层执法类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三是开展“12·4”大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四是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五是继续举办“双百”法制报告会;六是组织法律工作者义务法律服务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引领全市各界民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今年我市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目的及具体组织有哪些要求?
  答:今年是我市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第十二个年头,也是我市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此次活动的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紧扣全市“三先”发展定位,践行“六有”价值取向,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法治东台”建设,为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实行“上下联动、同步进行、全面推进”。全市各镇(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围绕主题,突出特色,结合本镇区、本部门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要深入基层,务求实效,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与“推进‘法律八进’,共建幸福东台”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要注重创新,扩大声势,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提升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三、今年我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的重点是什么?  
  答:围绕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我市普法宣传重点主要是:进一步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植根于公民之中,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是法治建设的基础。一要继续深化普法教育、强化法治理念。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根本性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流动人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二要继续创新形式、拓宽法治文化载体。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行业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等有机结合,精心培育富有东台特色的法治文化。三要继续丰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建设同法治实践相结合才有生命力。要真正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法治城市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去谋划、去落实,不断以法治实践丰富法治文化,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检验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果,形成两者的有效结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