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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时堰镇祥木家具厂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时堰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18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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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家具制造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东台市时堰镇红庄村。

4、项目基本情况:

东台市时堰镇祥木家具厂投资200万,租赁江苏省东台市时堰镇红庄村三组原蚕茧站旧址土地约9.14亩,购置带锯、砂带机、钻床等各类设备,建设了家具制造项目,形成了年产实木家具300套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①大气环境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不会造成这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超标现象和环境功能的改变。

项目以木工车间(含下料间)、打磨车间边界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调漆室、喷漆室、固化室边界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内目前不存在敏感目标,也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②水环境

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体基本无影响。

③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废

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可实现固体废物不排放,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因此,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仍能达到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三、污染防治对策

(1)废气

木工车间、打磨车间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FQ-1、FQ-2)排放。经处理后尾气中粉尘排放浓度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喷漆车间废气采用漆雾过滤棉+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 排气筒(FQ-3)排放。经处理后尾气中甲苯、二甲苯和TVOC满足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厂界甲苯、二甲苯和TVOC满足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体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空压机、各类木工机械等,主要采取合理布局,设备置于室内,安装基础减振基座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木屑和木材边角料、废漆桶和废胶桶、漆渣、废活性炭和过滤棉、含漆含胶废抹布手套、布袋除尘器尘灰、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和过滤棉、含漆含胶废抹布手套、废漆桶和废胶桶、漆渣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木屑及木材边角料、除尘器尘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上述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置,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四、环评主要结论

东台市时堰镇祥木家具厂选址于东台市时堰镇红庄村,项目的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满足长期稳定达到及生态保护要求,区域环境问题不突出,项目建成后能满足环境质量目标。因此,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报告书简本及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 的方式向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东台市时堰镇祥木家具厂

地址:东台市时堰镇红庄村

联系人:周总

电话:1391312590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5-8778336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