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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时堰镇贵美达家具厂家具加工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时堰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0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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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企业名称:东台市时堰镇贵美达家具厂

项目名称:家具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东台市时堰镇陵园路88号

投资总额:200万元

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

职工人数:员工8人

工作时数:年工作日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联系人:徐建华

电话:15371181286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7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5182438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元化路南京仙林大学城科技园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办公室327室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东台市时堰镇贵美达家具厂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形成年生产家具2900的生产能力,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情况及产品主案见下表。

 拟建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序号

主体工程(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1

一条生产线

2000张/年

2400小时

电视柜

300张/年

2400小时

衣柜

300张/年

2400小时

餐桌

300张/年

2400小时

2、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农用;水帘柜用水定期补充,每3个月更换一次,更换的水帘废水委外处置。

废气处理措施:机加工粉尘、打磨粉尘采用1套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治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1#)排放;上腻子及打磨、上底漆及砂光采用1套集气装置+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进行治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2#)排放;喷漆废气废气采用1套底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3#)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达标后排放

固废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漆渣、废活性炭、边角料、废油漆桶、水帘柜废液、废包装、生活垃圾。漆渣、废活性炭、水帘柜废液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漆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包装、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压床、裁板锯、镂铣、带锯、空压机等。拟通过合理布局,利用隔声、减震、吸声、消声、绿化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使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达到最小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官南河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各监测因子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在项目所在点及其北侧学校各设1个大气监测点位,SO2、NO2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PM10日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甲苯、苯乙烯最大一次值均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TVOC 8小时平均浓度、甲醛1小时平均浓度均低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标准;甲苯日平均值均低于《前苏联居住区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中相关限值。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5个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各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在项目所在区域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监测指标pH、硝酸盐、挥发酚、细菌总数、亚硝酸盐、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总硬度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土壤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中二级标准。

4、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粉尘、TVOC(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甲醛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这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超标现象和环境功能的改变。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农用;水帘柜用水定期补充,每3个月更换一次,更换的水帘废水委外处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拟建项目建成后,厂区的噪声设备在所有测点均能达标排放。拟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的2类标准。

固废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工业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利用或妥善处置,固废排放量为零。

  地下水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在不发生污水管网渗漏的情况下,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对当地的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6)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无重大危险源,事故一旦发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企业应制定并配套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以杜绝重大污染事件的发生。本项目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后,其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5、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与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相容;工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环保措施合理有效,做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在东台市内平衡落实;污染物排放较少,地区环境质量不会发生级别改变。因此,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5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咨询或口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将书面意见投入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投入现场的意见收集箱。